第A9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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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网:小弟觉得“很风光”
· 大学生盗卡 和女友狂购
· 行动:“擅长”聚众斗殴
· 组织:专从网吧招人
· 一口咬下去 盗窃变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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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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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从网吧招人
  今年27岁的汪某是南京市六合区人,曾经犯罪被判刑。出狱后,汪某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前几年曾以开赌档为生。2005年初,汪某觉得赌档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便想着给人“撑场子”赚钱。于是,他找来“小兄弟”胡某和卢某,让他们尽快组织“队伍”,胡某和卢某便到南京各大网吧,专门找那些经常深夜留宿网吧、年龄在18岁左右的男青年。据两人后来交代,他们在网吧找到这样的目标后,一般都是直截了当地上前讲:“小孩,跟我们混吧,管吃管喝还发零花钱。”几乎每次都顺利。

  就这样,他们仅用了不到十天,就招来了近40名年龄在18岁左右的男青年,其中约有一半是南京人。两人将这些青年带回给汪某审核,汪某将几个体型偏瘦的“豆芽型”淘汰掉后,给每人发了五元钱,让他们先去理个光头,然后给他们每人发了一件白色仿“阿迪达斯”T恤。从那时起,汪某就成了他们的老大,这些小弟都叫他“杰哥”。汪某专门在水西门大街为他们租了房子,还给他们买了不少运动器械,要求他们平时没事就锻炼身体。偶尔闲下来时,汪某也会给他们每人四五块钱去上网玩玩。后来,汪某为了让自己更像个老大,就让胡某和卢某负责平时的日常管理,只有遇到重要的事情时自己才会出面。

  该团伙的几位成员称,他们平时都由卢某和胡某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单独外出,凡事都得向上面汇报,擅自行动轻者会被抽耳光,严重者还要视情况另受处罚。不仅如此,该团伙还购置了数十把砍刀、长棍,随时准备行动。

  “小孩,跟我们混吧,管吃管喝还发零花钱,没事锻炼锻炼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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