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在50-149公里内,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公里行程,乘客需要再多掏1元钱。昨天,记者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南京市开征客运燃油附加费的具体方案已经正式出台。
燃油附加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50-149公里的线路,加收1元;150-249公里的线路,加收2元;250-349公里的线路,加收3元,以此类推。即以50-149公里行程加收1元为基础,每增加100公里,乘客需要多掏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同时,外省市在南京进站发车的车辆,也可执行以上燃油附加政策。以2006年5月24日成品油价格为基数,在此次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基础上,今后成品油平均零售价格每吨上调500元,加收燃油附加每人公里0.005元,反之同幅下降。此外,郊县农公车国家已有补贴政策,因此不在此次开征燃油附加之例。
按照上述规定,以沪宁(南京到上海)高速公路全长275公里左右、宁连(南京到莲云港)公路全程320公里为例,即均属于“250-349公里的线路,加收3元”的范围内,乘客每人单程需支付3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来回就是6元钱。那么,如果按照一辆豪华大巴承载50人一天一个来回计算,理论上每辆车每月可增收9000元。即便客运平均下来只有50%的实载率,也有4500元。估算下来,对于公路客运来说,可谓有效地缓解了因油价上涨而带来的营运压力。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许多市民表示,出租车无论行程远近都只增收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而公路营运是按照行程公里的数目来征收燃油附加费,乘客面也有所不同。并且公交车和出租车都享受了政府的补贴,公路客运的营运压力却只由乘客来分担,似乎有失公平。有部分市民表示,虽说只有几块钱,但在能够买到火车票的情况下,则很有可能改乘火车。 实习生 王瑞
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