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各自领刑,一被告竟当庭威胁死者家属
死囚犯脱逃案昨一审宣判
27日上午,曾轰动一时的“2004·3·28川中监狱死囚犯脱逃案”在成都中院一审宣判。陈山富犯故意杀人罪、脱逃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洪金星犯敲诈勒索罪、脱逃罪,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面对死者家属的高声斥责,被告人陈山富猛地转过头来,睁大双目怒视片刻后,突然凶神恶煞地说:“老子弄死你……”
被告人陈山富,38岁,四川壤塘县人。2001年,陈山富在成都某宾馆酒吧滋事,持刀杀死一名保安,杀伤一名经理,后被警方抓获。同年年底,他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关押于川中监狱。
被告人洪金星,31岁,福建南安市人。2001年6月,因涉嫌犯抢劫罪、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与陈山富一同关押于川中监狱。
两人在服刑期间,经过精心预谋,自制了滑动跳板,于2004年3月28日晚8时许潜入川中监狱罪犯生活区育新学校301教室,锯断窗户护栏,将滑动跳板搭在对面的围墙上翻墙脱逃。
在脱逃近一年后,2005年3月18日,凤凰山凤凰故园,陈山富在参加“帮派”朋友的葬礼时,被警方秘密包围。发现目标后,警察鸣枪示警,但陈山富扔掏枪负隅顽抗。枪战中,陈山富被警察开枪击中后颈制服。本案的另一被告曾强,也在此次抓捕中落网。2005年7月5日,洪金星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