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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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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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悬6楼 居民割断保险绳》引热议
施工队权益谁来保障
  □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前天快报报道了白下区小杨村小区一居民将施工队保险绳割断一事,昨天下午,施工队负责人金先生无奈地表示:“我们为居民搞出新,可居民完全不考虑我们的利益,拿我们工人的性命开玩笑,至今事情都没有得到解决,我们的权益为什么得不到保障?”

  金先生表示,事发当天下午,割断工人保险绳的中年女子回到了家,施工队第二次拨打了110,民警赶到现场,但中年女子先是不承认自己割断了保险绳,最后终于承认是自己割断的,但她表示之所以割断绳子,是因为施工队早上7点多就开始施工,时间太早了,而且施工的时候太吵。施工队提出要求该女子赔偿保险绳损失,但该女子拒绝赔偿。民警对双方进行了协调,但最终没能达成调解。金先生无奈地说:“现在我们真的不知该怎么办!我们想再咨询一下相关部门,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

  针对这类事情,有市民致电快报表示,虽然施工队可能有点吵,损害了居民的利益,但无论如何,居民都没有理由采取割保险绳这样的措施,这样做太危险。有的读者则表示:“有些人根本不懂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容不得自己的利益受损,哪怕只有一点点!居民不能因为自己一丁点利益受损就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割绳子的妇女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侯钟鲁律师表示,居民割断工人保险绳的行为是明显的过错,就这类事情而言,当地居委会、派出所有义务进行调解,肇事的居民有义务赔偿施工队损失,如果居民拒不赔偿,施工队完全可以将其告上法庭。但侯律师表示,“这件事只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我们认为这样的事没必要通过法院解决,应该可以通过调解解决。”

  《工人悬6楼 居民割断保险绳》引热议

  施工队权益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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