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聚焦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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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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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不影响 通知书发放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称:网上录取收费符合规定

  录取通知书将正常发放

  前不久,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复旦等高校的招生网上纷纷出现一则“关于江苏省新生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情况说明”。说明中称,学校尚未收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寄送的江苏考生录取名单,因此,录取通知书无法发放。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特别就此事作出说明。

  据了解,这次六所高校迟迟未接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江苏考生录取名单,原因是他们未交纳每生30元的录取费。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特别就此事作了说明。说明中称,教育部于1999年4月12 日下发了《普通高校招生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试行办法》,其中规定,“高等学校应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有关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缴纳相应的录取费用。”迄今为止,省教育考试院没有得到教育部关于废止该文件的通知。因此,收取网上录取费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说明中还称,2001年,江苏省物价局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参加异地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每招收一名考生须缴网上录取费30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表示,自2001年至今,所有收取的费用均纳入财政专户,主要用于计算机网络硬件和软件的建设维护。对于一些长期拖欠网上录取费用的高校,该院已经向教育部作了汇报,并已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影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快报记者 谢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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