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是高校毕业生走出校门开始人生新里程的日子。但对刚刚毕业的河北师范大学对外汉语专业毕业生陈达来讲,内心却充满痛苦、焦灼,甚至是无奈和气愤。
一年前,患有室管膜瘤的陈达被取出了4块胸椎骨,医生称“将胸椎骨放在冰箱里冷藏一年后再为他复位”。近一年半过去了,当他要求医生做复位手术时得到的回答是“暂时延缓”。
更令患者无法接受的是,不但这位医生此前从未做过胸椎骨复位手术,甚至连从患者身上取出的4块胸椎骨也“不知去向”。陈达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在他看来,医院手术不成功尚可理解,但不能容忍的是“专家的欺骗”。
医生承诺一年后复位冻骨
患者4块椎骨被名医冻进冰箱下落不明
突然患病选择三博医院
陈达今年22岁,是河北省秦皇岛市人。2004年秋,也就是在陈达上大三的时候,一日早晨起床,他突然感觉两腿乏力。由于以前身体一直很好,陈达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
春节放假回家时,在父母的坚持下,陈达到秦皇岛市海港医院进行检查。秦皇岛市海港医院核磁共振显示他的脊髓胸段有病变,怀疑是室管膜瘤,医生建议他去北京大一些的医院接受检查与治疗。
海港医院的医生告诉陈达父子,类似的手术在全国已很成熟,治愈率很高。经过多方咨询,陈达选择了北京三博复兴脑科医院。“我们打听了很多医院,最后之所以去了三博复兴脑科医院,就是因为石祥恩教授是中国神经外科的领军人物,经验丰富,医术精湛。”
手术之后双腿无法活动
石祥恩教授是北京三博复兴脑科医院神经外科主任、神经外科首席专家。他看了陈达的核磁共振片子之后,确诊为胸椎脊髓内室管膜瘤,建议马上手术。
2005年2月22日,陈达接受了室管膜瘤切除手术。术后当天,陈达两个脚的脚趾仍然都能活动,第二天双腿膝盖就能微微抬起。但从第三天起,陈达的双腿却开始不能动弹。28日下午,石教授查房,“感觉不对劲”,让陈达去做个核磁共振检查。后来,陈达被送往解放军304医院做了核磁共振检查。
再次手术取出4块胸椎骨
“做完核磁共振检查回到三博复兴脑科医院。几位医生拿着我的片子在办公室商量了一会儿,几分钟后,几位医生一起来到我的病房,说我的脊髓里面有积液,现在压迫神经,要排放积液,就必须取出压迫神经的几块胸椎骨,我当时很不愿意做这个手术。”
“但是石教授一直劝我,并说取出来的骨头可以放在医院的冰箱里,一年以后再给我安上。”
“我的父亲当时也很犹豫,但在石教授作出一年后可以修复的承诺后,我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当晚9点,我接受了第二次手术,被取出了4块胸椎骨。后来我才得知,我的脊椎椎板被打开以后,不是有积液而是发生了极其严重的水肿。”
签订协议不许患者“上告”
第二次手术后不久,陈家带来的6万元治疗费花光了。此时,“陈达脊髓的水肿还没有消退,双腿仍无知觉,除右腿膝盖可微微抬起之外,其他功能均未恢复”。
2005年3月28日,陈达父子与三博复兴脑科医院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患者陈达因胸椎脊髓内室管膜瘤住北京三博复兴脑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因家里经济困难,尚欠医院住院费人民币35897.84元,医院出于人道角度考虑,同意免除尚欠余款。陈达及其家属(其父陈卓刚)亦表示今后不向医院提出法律和经济上的一切要求。签完协议的当天,陈达离开了三博复兴脑科医院。但至今,陈达只能靠助行器勉强走100米左右,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疑惑】
胸椎骨能冻进冰箱保存?
医生做过“取骨手术”吗?
经过半年多的康复后,陈达的病情趋于稳定。2005年年底,陈达父子找到石祥恩,要求将“保存在冰箱内的4块胸椎骨复位”。但得到的答复是“因双下肢本体觉尚未恢复,双下肢活动恢复不全,暂延缓复位”。而就在这次谈话中,石祥恩告诉陈达,自己并没有做过胸椎骨复位手术,只做过头骨修复手术。对于胸椎骨复位术,石教授的答复是“应该比头骨修复简单”。
谈及与石祥恩那天的对话,陈达说:“我当时一下就蒙了,敢情石教授没有做过胸椎骨复位手术,他是拿我的身体当试验品呀。”陈达说自己感觉“被欺骗了”。
胸椎骨能冻进冰箱保存吗?
其实,陈达在没有找到石祥恩以前就查过很多资料,对将胸椎骨放在冰箱内一年后再进行复位的说法表示怀疑。
曾任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生导师的曹荣庆教授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将骨头冷藏在冰箱内一年后再进行复位的说法,“在中外医学史料上均没有记载,也没查到成功的先例”。而目前,国内外一种普遍的理论是,“在-270℃以下,在不超过12小时的情况下,才可以将胸椎骨植活”。
胸椎骨现在到底存在哪儿?
陈达及家人认为,从陈达身上取下的那4块胸椎骨现在仍然保存在医院的冰箱内,在陈达身体恢复到一定程度后,石祥恩教授还会做胸椎骨复位手术,而且,“医院至少还保存着那几块胸椎骨”。
而医院方面说:“胸椎骨保存在患者家里,也就是在陈达他们手里。”记者多次试图访问石祥恩教授,都遭拒绝。
【对簿公堂】
医患双方先后起诉
面对医院的种种行为,陈达父子决定起诉三博复兴脑科医院,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2006年1月,陈达一纸诉状送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三博复兴脑科医院赔偿医疗费、病历复印费、残疾用具费等费用共计75245.88元。2006年1月6日,陈达的父亲陈卓刚在三博复兴脑科医院复印了陈达完整的病历。而在陈达出院前的2005年3月23日,陈卓刚也复印过一份病历。对照这两份病历重复的部分,陈卓刚发现了“病历明显被窜改过”。
而就在陈达起诉三博复兴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不久,陈达也接到了三博复兴脑科医院(有限公司)对自己的起诉。起诉书中,三博复兴脑科医院称被告有违约行为,因为被告曾签订协议不“上告”。目前,西城区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这两起案件,但判决结果均没有出来。《华夏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