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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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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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财产 双方都闹自杀
  □快报讯(通讯员 杰夫 白执 记者 马乐乐) 一对夫妻经法院判决离婚,却在分割财产时遭遇了法律与情感的激烈交锋,面对法院的执行,双方均以“自杀”相威胁。最终还是在法院的调解下完成了这次执行。

  张莉和葛扬(均系化名)是1998年结婚的,婚后两人在生活中并不和谐。去年年底,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双方的两套房产也作了分割,其中一套归张莉,另一套城东的房产归葛扬,葛扬补贴张莉16万元。但是葛扬却表示,他无法一下子支付16万元,城东的房子也不能动。今年年初,案件被移送到了白下法院执行局。

  法官经过调查才发现,执行不下来的确另有原因。执行局副局长周彬说,城东的这套房产,虽然在葛扬名下,但是购房款却是来自于葛扬的父母。原来,在葛扬结婚后,他的父母将位于瑞金路的一套房子卖掉,又贴了十多万元,以儿子的名义买下了城东的房产,与儿子一同居住。在法院判决离婚时,这套房产被按照法律规定算成了婚内财产,两位老人心里根本“抹不直”:明明花的是我们老人的钱,凭什么要参与分割?“我们已经准备好汽油了,你们来执行吧!”老人这样对法官说。

  而张莉也在给法院施加压力:“如果被执行人没钱执行,可以将他的房产或者抵押贷款或者拍卖,你们法院为什么迟迟不行动!”她表示如果法院不执行,她会带着孩子一起自杀。

  “张莉的话很有道理,按照法理的确应该执行,但是这么做,让两位老人不能接受,执行的社会效果不好;葛扬父母说的在乎情理,但是不执行又有违法律。”周彬说,为了这个案子,他光与葛扬父母的谈话就有十多次。经过反复解释和协调,双方都对事情有了一定的认识。近日,双方达成协议,葛扬一次性给付张莉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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