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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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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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结婚了 还纠缠前女友
  □快报讯(记者 丁岚)结婚两年后,又想将前女友发展为情人,遭到拒绝后,男子竟将自己与前女友恋爱时的亲热照片贴到对方家楼下。昨天,该男子被前女友告上法庭。

  现年32岁的李某是南京一家化学品销售公司的业务经理,两年前结婚。婚前,李某曾与南京一家广告公司的女业务员小洁(化名)恋爱五年,后因种种原因分手。

  今年5月6日晚上,李某和一帮朋友到1912去喝酒时,正好遇到小洁与几位朋友在此聚会,李某便要了小洁的新手机号。次日下午,李某发短信约小洁出去喝茶,两人聊起了分手以后的生活。李某告诉小洁,自己对当年与她分手非常后悔,“结婚之后一比较,觉得还是你好”,并提出希望尚未结婚的小洁做他的情人,被小洁当场拒绝。此后,李某多次采取发短信、上门找等方式,希望小洁再考虑考虑。小洁为了躲避他的纠缠,索性换了手机号,这让李某恼羞成怒。

  6月17日下午,李某将自己与小洁恋爱时,在西湖边拍下的一张亲昵合影照片,放大后贴到了小洁家楼下,并在一旁的白纸上写下“以前你是我的人,现在、将来你永远都是我的人,这世上没有比我更熟悉你的男人”等字样,引来附近众多居民的围观。昨天,小洁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她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元。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常琦律师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李某的行为的确侵犯了小洁的隐私权,而类似案件我国目前都是以侵害名誉权来审判的。小洁完全有权利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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