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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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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政 治疗癌症可享医保
  □据新华社深圳7月22日电(记者 李南玲) 深圳市日前出台多项社会医疗保险新举措,在全国率先将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的细胞免疫疗法纳入地方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样将大大降低参保人的经济负担。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介绍说,今后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做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的细胞免疫疗法这3个项目的治疗时,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5%。其支付额度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即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还与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这5家广州医院签订了协议书,将其纳入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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