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昨天14:58
提交内容:我在单位工作2年多,未签合同,未交保险,我该如何维权?
线索处理人:记者 田梓蓉
回音: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答复,南京市近年出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了市民享有的权利。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