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前天14:53
提交内容:我车停在一家露天停车场,当晚没有开回家,第二天发现玻璃被暴风吹落的树枝砸坏,找停车场管理方,对方说这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他们不承担责任。请问什么叫“不可抗力”?
线索处理人:记者 田梓蓉
回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该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