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以为搞欺诈的都是一些小商小贩,没想到啊……”江苏淮安人陈祚吾坐在原告席上,向对面被告席挥着一叠资料,痛心地说。在奥克斯汽车神话破灭之后,作为一名购车者,陈祚吾也加入了维权的队伍,并成为江苏省第一个将奥克斯汽车告上法庭的消费者。昨天,双方在南京玄武区法院交换了证据。
(头条)奥克斯汽车
难以“全身而退”
购买新车毛病不断
陈祚吾说他当初看中奥克斯汽车,是被其外形所吸引。2004年4月,刚刚进军汽车产业的奥克斯推出了第一款车“原动力”SUV,这年6月,在江苏省苏舜工贸集团汽车有限公司,他花7万多元买下了一辆“原动力”。
可是在使用过程中,麻烦不断。“销售公司交给我的随车参数和我上牌时的参数有很多地方不同;使用过程中毛病不断;由于玻璃不够密封,下雨时我的车内竟然会漏水!”
今年3月,奥克斯宣布退出汽车产业,陈祚吾呆了:“以前车坏了还能找售后修,那以后怎么办?”这时他开始关注其他购买奥克斯汽车的消费者动态。在一个汽车网站上,他看到了许多同样购买了这个牌子汽车的网友在议论纷纷:“我们上当了,其实我们买的是‘黑豹’汽车。”
告上法庭讨要赔偿
经过与网友的交流和多方打听,陈祚吾渐渐心里有数了。他说,国家根本没有批准沈阳奥克斯汽车公司生产这种汽车,自己的汽车实际上出自沈阳富桑黑豹公司。他认为这种贴牌车是违法的,自己受到了欺骗。
在北京和大连等地的消费者相继走上法庭时,陈祚吾也开始了法律诉讼的准备。在聘请了北京律师之后,陈祚吾将江苏苏舜工贸集团汽车有限公司、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一起告上了南京玄武区法院,他提出退车、返还购车款7万多元并双倍赔偿、赔偿办理上牌、保险、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昨天的庭审中,几个被告都认为没有责任。第一被告认为,他们在销售时已经明确告知是“黑豹”,随车“技术参数表”品牌一栏中填写的就是“黑豹”,不存在欺诈,而且合同合法有效,他也顺利上牌,所以经销商没有责任。而其他几个被告说,购车合同是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的,与他们无关,他们不该当被告。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快报记者 马乐乐
奥克斯造车梦碎
2003年7月,奥克斯与沈阳农机集团签署协议,奥克斯出资4000万元收购沈阳双马汽车有限公司95%股权,从而获得SUV和皮卡的生产许可,一脚迈进汽车行业。
然而从进军汽车业到宣布退市,奥克斯集团只用了一年多时间。由于无法拿到轿车准生证,按照我国汽车生产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奥克斯根本不具备生产汽车的资格。
在退市后,奥克斯遭遇了消费者和各地经销商的维权浪潮。
奥克斯被判欺诈
购买奥克斯汽车的北京市民王志忠,将北京熠龙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院。今年5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汽车属于消费品,并引用《消法》第49条,判决该经销商退还购车款,并增加赔偿。
全国人大法工委巡视员、民法专家何山认为,朝阳区法院的判决在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方面作出标志性判例,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汽车市场,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