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结果
黑龙江省药监局副局长陈淑兰 行政警告
齐齐哈尔市副市长任仕杰 行政警告
齐齐哈尔市药监局局长曹永文 行政记大过
齐齐哈尔市药监局副局长荀福波 行政撤职
齐齐哈尔市药监局安监科科长姜洪涛 行政撤职
齐齐哈尔市黑龙集团董事长张卫东 行政记大过
黑龙集团总经理王洪基 行政撤职
江苏省泰兴市工商局局长刘存传 行政记大过
泰兴市工商局城北分局局长叶瑞先 行政撤职
泰兴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叶剑平 开除公职
泰兴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余建平 行政记大过
责任人
“齐二药”假药案有关犯罪嫌疑人和责任人受查处
□据新华社电 按照国务院的指示,2006年5月20日,由监察部牵头,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的调查工作组,会同黑龙江和江苏省政府,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二药)制售假药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10人违法被立案
现已查明:江苏省泰兴市不法商人王桂平以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名义,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于2005年10月将工业原料二甘醇假冒药用辅料丙二醇,出售给齐二药。
齐二药采购员钮忠仁违规购入假冒丙二醇,化验室主任陈桂芬等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未将检测图谱与“药用标准丙二醇图谱”进行对比鉴别,并在发现检验样品“相对密度值”与标准严重不符的情况下,将其改为正常值,签发合格证,致使假药用辅料投入生产,制造出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并投放市场。
广州中山三院和广东龙川县中医院使用此假药后,11名患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并死亡。
查处结果:鉴于齐二药原总经理尹家德,法定代表人向东,副总经理郭兴平、朱传华,化验室主任陈桂芬,采购员钮忠仁;泰兴市不法商人王桂平,泰兴化工总厂法定代表人沙荣芳,南京正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忠仁,泰兴市祥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李雪华等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经对上述10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11人违纪被处分
现已查明:黑龙江省药监局对齐齐哈尔市药监局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不力、管理存在疏漏,齐齐哈尔市药监局对齐二药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流于形式,齐齐哈尔市政府及齐二药原上级主管企业黑龙集团放松对齐二药的领导和管理、工作严重失职。
江苏省泰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法商人王桂平违法经营问题严重失察。
查处结果:鉴于上述单位的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了政纪,监察部决定给予有关人员相关处分(详见上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黑龙江省药监局依法吊销齐二药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调查工作组已建议江苏省有关部门,对销售假冒药用辅料的企业和出具失实验资报告的中介机构,依法给予吊销证照等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