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9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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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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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民意代表“爆料”称
扁妻虚报70万“机要费”
  台湾地区民意代表“爆料”称

  □据新华社电(记者 茆雷磊)台湾地区民意代表邱毅昨日向台湾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称这些发票被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陈水扁的“机要费”。

  邱毅说,台湾当局审计部门已经查出陈水扁办公室,确实曾以台北君悦饭店的发票核销“机要费”。只要证明陈水扁办公室所拿去核销的发票中包括这些可疑发票,那么陈水扁的“贪渎罪嫌几乎可以说是成立的”。

  台北君悦饭店从2003年至2005年,共开立120余张、金额逾千万元的发票,给“台湾红”公司负责人李慧芬。李慧芬表示,其中有44张手写式发票,被自己的堂姐李碧君拿去给吴淑珍虚报“机要费”,金额为335万余元。

  邱毅昨日所出示的这8张发票是连号的,开票日期为2004年11月1日至19日,全为手写,且笔迹一致。

  邱毅称,上述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次性开出的“报账发票”,是李碧君拿去给吴淑珍虚报“机要费”的发票中的一部分。

  对于邱毅的“爆料”,陈水扁办公室并未明确否认,只是宣称陈水扁的部分“机要费”属于“秘密外交”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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