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1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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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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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非法的公司股权买不得
  随着监管部门“打非”行动的开展,一些受骗许久还蒙在鼓里的投资者纷纷向记者讲述自己被骗经历,要求“向这些黑心公司讨个说法”。

  家住上海松江区的王某告诉记者,2004年6月,上海宝源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致电他家,向他兜售深圳国灵科技公司的股权,声称该公司2004年下半年即可赴新加坡上市。在王某以5.80元/股的价格购买了一万股后,该公司至今尚未能上市。2005年8月,国灵科技公司向投资者承诺每10股送5股,2005年10月送股完成,可是这一“10送5”计划至今尚未实施。

  在王某与深圳国灵科技公司交涉过程中,国灵公司称为了完成送股方案,必须将王某手中老的股权卡换成新卡,于是将其股权卡收回,再无后文。“国灵公司给了我深交所一位杨经理的电话,他的说法跟国灵公司一样,称公司要上市,送股的手续已经办好了。”王某告诉记者。

  据了解,一同代理深圳国灵科技公司股权买卖的中介公司还有上海瀛邦投资有限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像这种公司员工提供的沪深交易所人员联系方式,极有可能是冒充,实在胆大妄为。

  业内专家指出,未经法定机关核准、编造海外上市或者其发行行为已获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擅自公开发行股票或以股东转让股份的方式变相公开发行的行为属于非法发行。而一些没有证券经营资格的“产权经纪公司”、“投资咨询公司”通过广告、电话、投资报告会、介绍亲友等一系列形式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权属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

  业内专家提醒投资者,买卖未经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未经证监会批准,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属非法活动。对于这样的“借海外上市之名,兜售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行为,要谨慎处理,莫贪图所谓暴利而弄得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快报记者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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