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1米72的谢冲(化名)走向原告席时,就连被告方的女律师也忍不住朝她多看两眼。因为发布在个人网页上的照片被网易网站照搬,这名南京美女举起法律武器,将这个著名的门户网站告上了法院。
(边条,有图)用了照片不打招呼
南京美女状告网易
我怎么做起了广告?
谢冲是个自由职业者,有一帮搞摄影的好朋友。去年12月底,一个摄影师朋友拿着一款新相机找到谢冲,想以她为模特拍组照片,完成这款相机的评测报告。以汉中门广场的城墙为背景,谢冲爽快地帮朋友完成了作品。双方约定,这些照片的著作权归摄影师朋友,肖像权归谢冲。评测文章很快完成,其中含有40张以她为模特的照片。谢冲很满意,她顺手将评测文章转载到自己的个人网页上去。
没过几天,她就接到了几个朋友的电话:“你把广告做到网易上去啦?”这时她才得知这个评测文章已经被网易转载,上网查看后,她气愤地发现,在网易的“数码频道”中,评测文章被转载,自己的照片也在上面,而文章署名却是“作者来稿”。紧接着她又在“泡泡网”上看到了同样的转载,文章署名是“网易数码”。
两网站被告上法庭
让谢冲感到难以接受的是,作为营利性质的媒体,网易和泡泡网在评测文章周围有不少数码相机的广告,而一些网友评论提及“这个女的是这款相机的托吧”。“除了网友的这些不礼貌的言辞,我的一些朋友也认为我在做广告,这让我心里很难过,网站这样的做法很不合适。”谢冲说,“我按照网页上的联系方式,想让站方删除掉那些网友的评论,但是都没有回音,后来我才想到了起诉。”
她于是将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北京公司和北京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南京栖霞区法院。她的诉讼请求是:删除照片、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赔偿9000元。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在她要求赔偿的数额中,还有医疗费。
昨天上午,坐在栖霞区法院迈皋桥法庭里,谢冲解释了原因:“我起诉之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被法院驳回。被告上诉到南京中院,后来又被驳回。那天我拿着材料去中院时,发生了车祸,害得我骨折,在床上躺了两个月。”
北京网易大呼冤枉
仅凭着临时打听到的一点法律知识,谢冲自己到公证处去花了1000多元做证据保全,自己写诉状和辩论观点,在与被告律师的辩论中也有条有理。“现在网络侵权的事情挺多的,我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你网站不能说侵犯就侵犯!”
泡泡公司没有出庭应诉,只有网易北京公司来了。但是他们认为,谢冲告错了对象。从他们出示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上,显示出网易北京公司没有发布互联网信息的权利。另外,网易网站首页公布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与“互联网出版许可证”,都是颁发给广州网易公司的。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通讯员 迈庭
快报记者 马乐乐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