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话本】
7月16日的《现代快报》报道,南京美俐隆公司一位18岁女工在车间内猝死,家属怀疑是过劳死。
这家企业是否执行了劳动法的规定,不是靠嘴巴就能定论的,而需要有关部门的介入和鉴定。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部门出来说话。企业逐利的本性决定了它很难自觉自律地遵守劳动法律。但劳动部门对企业有监管责任,工会也有义务帮职工维权,他们的失语导致了法律的形同虚设。这就变相“鼓励”了企业对工人劳动权和休息权的剥削。希望企业主动关心打工者有时不啻是幻想,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负有监管责任的劳动部门应当尽一切努力维护劳动者权利,处理非法企业。工会更应当担负起维权责任,不能沦为企业的附庸。
2006年人才蓝皮书《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指出,七成知识分子走在“过劳死”的边缘。这说明,知识分子的“过劳死”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但是,相较于精英阶层的“过劳死”,处于草根阶层的劳动者的“过劳死”也要引起人们的关注。毕竟知识分子的“过劳死”往往有“成绩”相伴,而类似女工的猝死则是被动压力下的悲剧,并且由于身份的普通更容易被忽视。
(今日主持 张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