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严强 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日从市劳动部门获悉,南京市“延长部分大龄失业人员失业金领取期限”的政策有了调整,部分限制条件取消,这意味着更多的大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多领两年的失业金。
新政策明确,南京本市户籍有求职愿望的在领失业金人员,领取失业金期满当月起女性年满48周岁、男性年满58周岁,累计缴费期限满10年,即可申请延长失业金领取期限。取消了“连续领取失业金期限在6个月以上”、“本次就业期间缴费满1年”的政策限制。延长领取期间,失业金标准为目前为每月338元。
大龄失业人员
领失业金条件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