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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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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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规定 严禁尸体买卖
  □据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记者 李星) 由中国9个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强调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

  规定指出,除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尸体捐赠;使用完毕的尸体,由接受尸体的单位负责对尸体进行殡葬意义上的最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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