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玄刑 记者 马乐乐)20岁的康某在苏州打工期间,上网聊天时结识比他大5岁的南京女子石某。去年10月的一天,康某来到南京与这个网友见面,很快两人就同居在了一起。但是因为性格不合,他们经常吵架,石某屡次想要分手,都遭到了康某的拒绝。
今年3月底,康某偷偷拿出石某的家门钥匙,私配了一把。3月31日,石某去了武汉,当天康某就进入她家,将笔记本电脑偷走,到珠江路二手市场卖了4500元。
4月6日晚上,石某才发现笔记本电脑失踪,康某故作镇定,主动拨打了“110”。经过勘查和简短的询问,民警觉得康某很可疑,于是将两人一起带去派出所,坐在警车上,面如土色的康某再也坚持不住,对着昔日的情侣招认:“是我偷的!”
玄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康某系自首,笔记本电脑经过追缴也发还给了受害人,因此近日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