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大义灭亲杀死吸毒儿案在中山市法院一审宣判,1600多名街坊联名求轻判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昨日上午,曾引起广泛关注的“父亲怒杀吸毒儿 逾千街坊联名求轻判”案进行一审宣判,杀死吸毒儿子的陈×根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协助父亲杀死哥哥的陈锦×同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宣判后,父子两人均表示对判决没有异议,不再上诉。在判决中,1600多名邻居签名请求轻判也作为酌情从轻的情节被法院采纳。
2005年11月9日下午1时许,因长期吸毒的大儿子陈伟明为索要毒资持刀将其爷爷陈添保家的窗户砸烂,广东中山市坦洲镇居民陈×根(1957年生,初中文化,个体工商户)通知小儿子陈锦×(1985年生,高中文化)回家劝说陈伟明。当天下午4时许,陈×根在陈伟明的房间与其谈话时,陈伟明不仅不听劝告反持刀指向陈×根,陈×根即持扳手击打陈伟明头部并与其扭打起来。陈锦×听见打斗声即持一把铁锤冲进房间,朝陈伟明头部击打了两下。随后陈×根掐住陈伟明的脖子,陈锦×则用手按住陈伟明的双腿。陈×根用绳子勒住陈伟明的脖子直至其死亡。
在陈×根父子被捕归案后,陈家1600多名邻居联合签名上书司法机关,反映被害人陈伟明因吸毒一直为害乡里,因此陈氏父子是“为民除害”,请求司法机关对陈×根父子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