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取证才能查询
现在南京房产局的电脑数据系统支持不支持查询同一个人的房产状况呢?昨天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人士明确表示,电脑可以查询,但是 “银行要来查买房人的房产状况?目前是行不通的”,因为这涉及到个人隐私,不是随便哪个单位想查就查的,除非房产产权人有房产法律纠纷,法院要调查取证的话,才可以进行查询。
他透露说,外人随便查房产状况肯定不行,南京的银行也没有一家和房产系统的电脑联网,下一步将考虑和银行联网,但是这一联网还是局限于查询一些以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子有没有“瑕疵”,比如房子是否真实存在、有没有二次抵押,和查询个人拥有几套房子还不是一回事。
八成购房者是自住
“从购房人的心态来看,按照我们的初步统计,自住房成交的比例在80%以上。”中广置业营运部峦经理分析说,很多市民买房时比较权衡、讨价还价的心态,一看就知道是用来自住的。记者了解到,今年南京春季房展会期间,南京一家房地产网站(www.house365.com)曾经作过一次购房需求目的的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有84%的南京居民表示买房是自住需求,其他16%的居民购房目的是在“炒房与不炒房”之间,其中包括作长线投资和保持人民币增值的。
“理论上而言,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的人,炒房或者叫投资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这不具有说服力。”南京网尚房地产研究机构市场部主任周颖说,买房人的动因很复杂,现在新政规定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要全额征收营业税,这已经限制“死”了“炒房族”短线投机的可能性,自住购房者需求还在加大。
“自住房”尚无标准
什么样的房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住房”?目前并没有一个权威的标准来定义。周颖表示,自住房的争议主要来源于6月份执行的“国六条”细则,细则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在规定里面谈到了自住房,但是现在对自住房的定义并没有一个标准。周颖认为,自住房并不是一个两个条件就能定义的,即使银行能够通过房产部门查询到贷款购房人有第二套房子,那凭什么就说人家不是自住房?在城中的鼓楼或者新街口拥有一套小户型的房子,同时在江宁还想买套别墅作为第二居所居住,两套房子都可以是自住房啊。
她建议说,自住房的定义可以按照不同档次的收入进行界定,比如按年收入划分,5万的、10万的、甚至更高的,对每一个收入档次的人享受多少套房子、多少面积核定,因为不同收入的人的需求是不一样的,至于购房者买了房子是否去炒房了,政府部门可以从税收环节方面进行调节。
快报记者 尹晓波
房产部门明确表示,个人房产状况不能随便查
谁是一套二套房
不知银行咋界定
自住房如何定义?自六一新政出台之后,南京地方细则一直不见动静。有消息称,有银行率先将其定义为“贷款人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但是银行又如何知道居民买房是不是第一套呢?南京房产部门昨天明确表示,如果银行单方面来查居民有无第二或者第三居所,因涉及到个人隐私,目前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