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快评天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敢不敢拿央企“十二强”开刀?
· 壮阳趣闻警示众生
· 请别玩“高空抛物”了
· 政府部门别忙打架
· 何不宽容“说唱革命歌曲”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敢不敢拿央企“十二强”开刀?
  【今日视点】

  【今日视点】

  继媒体惊曝“倒闭电厂抄表工年薪10万”之后,再度从国资委传出惊人消息:在国资委监管的169家央企中,央企“十二强”员工的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4倍,是中部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的10倍。而此前媒体还披露过河南烟草公司普通员工最高每月拿14000元工资的高薪记录。

  (7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如果这些企业是靠市场竞争力盈利、发高薪,即便每个员工都能日进万金,我等也毫无异议。但央企“十二强”是全民的、是国有的、是公共的,他们凭什么抱着全民的“母鸡”为自己“下蛋”呢?央企“十二强”之所以“效益好”,并不是因为职工工作能力、技术水准比其他企业高出许多,而主要是因为其自身的垄断地位。在这些垄断行业里,博士和普通高中生干的活一样,拿得工资也一样。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在经营成本降低或正常的时候他们鸦雀无声,而一旦经营成本稍有提升,或者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现象,他们不从自身找原因,也不从人员结构上找原因,而是马上凭借垄断优势地位强硬地把成本转嫁到公众身上,继而维护自己的高工资、高福利,“倒闭电厂抄表工年薪10万”一事,更是垄断行业高薪状况的一个标本。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在分析“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一是腐败,二是垄断。一方面是国有垄断企业高投入低增长或亏损,一方面是行业冗员繁多、职工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之所以出现这组矛盾,就在于他们是国有垄断企业,他们的薪酬不受经济利益、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及企业盈亏的约束。他们盈利了,大部分利润被留在行业内部,成了职工的高薪基础;他们亏损了,由国家和全民来承担损失,成了全民的亏损。

  “垄断”积怨难平,终于加速了《反垄断法》的立法进程。上个月底,《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税务总局也将在年内出台个税申报办法,严格监控垄断行业的高收入者。在这个时候,该不该加强对垄断行业支出行为的全程监督?该不该对亏损的垄断行业引入问责机制?该不该为垄断企业设定一个能被公众普遍接受的薪酬标准?更关键的是,《反垄断法》(草案)和《个税申报办法》敢不敢针对央企“十二强”,研究出打破垄断行业高工资的办法? (刘克军 河南 职员)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