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中国·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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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生成体系
· 垄断行业高工资调查:烟草公司小职员的高收入
· 人工成本最高12万/人
· “得”和“劳”是否匹配?
· 这是一场豪门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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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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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生成体系
  有主流观点认为,央企这6000多亿的利润应该尽快上缴,以免留存在企业体内循环,搞乱了央企的收入分配秩序。

  那么,这些中央企业的巨额利润是如何分配的呢?员工的高工资水平又是怎么来的?谜底在中央企业独特的工资生成体系中。

  国资委成立后,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接管了中央企业的劳动关系。也是从那时开始,国资委开始了央企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现有中央企业的工资水平,是在原有基数上根据利润完成情况决定的。”一名央企总会计师向记者介绍说。而各个企业的工资基数是在2003年由国资委确定的。虽然延续的是工资和效益挂钩(即工效挂钩)方式,但国资委对这一制度做了一些改进。比如,从2003年开始中央企业不再实行单一业务量(实物量)指标挂钩,而是以实现利润为主要挂钩指标。

  与此同时,改进工效挂钩基数和浮动比例的核定办法———将原先的按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纵向比较进行核定的办法,过渡到以企业纵向比较和同行业企业之间横向比较相结合。

  而中央企业工资总量调控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奖惩相联系。而在考核指标上,主要设定了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两大类:基本指标主要是利润总额和进账收益率两项,它反映的是出资人关心的资产回报问题;分类指标则反映企业和行业特点的差异性指标。

  由此也不难理解,央企“十二豪门”在经营业绩大幅提升的同时,人工成本也同比大幅增长。

  华信惠悦公司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经就中国国企负责人薪酬做过一个报告。报告认为,中国的国有企业有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低职等薪酬不低,高职等薪酬不高”。不过,华信惠悦公司也承认,隐性收入和职务消费已成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中一个主要部分。“业内人士保守估计,国企领导的职务消费额一般是其工资的一二十倍。一些隐性收入甚至涉及到侵吞国有资产或侵害企业所有者利益的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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