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法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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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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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妇被剥衣示众有续闻
老汉3家人被判刑
  五旬妇被游街示众后续

  老汉家人被判刑

  □快报讯(通讯员 张智慧 记者 刘劲松)快报4月23日曾报道的《五旬妇被情人老汉儿女剥衣示众一小时》有了下文,3名对五旬村妇王丽卿实施凌辱的老汉家人因犯侮辱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据了解,这一切皆因老汉抛弃残疾妻子玩“婚外情”引起。

  今年4月15日,53岁的村妇王丽卿在邻村73岁的杨老汉家过夜,老汉的几个子女发现后,将王丽卿拉扯下床,对其实施了近一个小时的游街示众,其间还对其打骂凌辱。经司法机关查明,杨老汉在四年前与邻村的王丽卿相识,以后就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两性关系。2005年,杨老汉的老伴出了车祸落下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杨老汉却只顾贪恋与王的玩乐,对妻子不管不问,引起子女不满。4月15日晚8时许,杨老汉的二儿媳刘小花有事路过公公家门口时,发现王丽卿进了公公的家门,心里顿生不悦,便召集兄弟姊妹一起去捉奸,随后发生以上一幕。

  警方介入后,杨老汉的儿媳妇刘小花被公安机关抓获,另一儿媳妇李美华和女儿李娟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王丽卿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三人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计2.8万元。丹阳法院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调解,三被告人主动赔偿了王丽卿2万元损失,王丽卿也向法院提出了对三人予以从宽处罚的请求。鉴于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对被害人作出经济赔偿,法院酌情作了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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