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www.生活南京.com·博客·快报律师团·许辉律师
时间:7月8日 0:19
求助人:宋涛
求助内容:我是一名营业员,在南京某商场工作,但我不属于该商场的员工,而是四川一个公司在该商场的某品牌的员工,后来被公司调到南京另一家商场的同品牌工作,两年了,公司都没有帮我缴社会保险,现在我辞职了,请问是否能要单位补交或是给予补偿?我去仲裁咨询过了,说是要到四川的仲裁去投诉,请问我在南京就不能讨要说法吗?
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许辉律师答复:你可以在南京申请仲裁,社会保险企业应该为你补缴。
辞职了
社会保险也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