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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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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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救人溺亡 单位称其擅离岗
服装厂认为救人者不算工伤,最多赔3万
  服装厂认为救人者不算工伤,最多赔3万

  小伙上班时救人溺亡

  19岁的小伙王林(化名)听到有人落水,一个猛子跳进河里救人,可这一下去再也没有上来。事后,王林的家属被通知来处理善后。但王林所在的服装厂并不承认王林舍己救人的行为,并且认为他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去救人是擅离岗位。

  女工河边洗脚不慎落水

  7日16时,记者来到位于北京通州区县镇的北京市宝通服装厂。

  据范美服装厂女工小苏介绍,她和小梅都是范美服装厂的员工,7月3日晚上10点多钟,两人到河边散步时下到河边洗脚,小梅不小心掉进河里。小苏也不会游泳,只好跑到旁边亮着灯的宝通服装厂车间喊人。

  加班小伙救人反溺水

  此时,王林所在的宝通服装厂正在加班,王林的工作台正在窗户旁边。王林听到有人落水消息后,立即冲出了车间,待其他的同事知道王林是出去救人时,王林已经一个猛子扎进了湖里,却再也没有上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王林扎猛子救人时,河边一名男青年也跳入河中救人,他不但没能将女工救上岸,反而自己还呛了几口水。后来工人们划了一只小船赶过来,将漂起来的女工小梅救上了岸,但第二天小梅因抢救无效死亡。

  王林的表哥告诉记者,王林本来会游泳,可能是扎得太猛了,直接扎到了泥里。

  公司认为小伙擅自离岗

  记者以家属身份跟随死者家属前往宝通服装厂协商善后赔偿事宜。“王林在工作中没有向车间主任请假就出去救人,属于擅自离岗,因此其救人身亡不列为工伤范畴。”该厂负责人表示。

  7日下午,王林的叔叔告诉记者,他们与服装厂的负责人协商善后赔偿事宜,宝通服装厂的负责人表示最多只能赔3万元钱,对这个数字他们并不满意。

  《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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