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条)
迁葬父母
妹妹讨要知情权
□快报讯(通讯员 张法 记者 安莹)家住张家港的梅某与自己五个胞妹因为家庭琐事产生隔阂,互不往来。今年清明节前夕,梅某将安葬在自留地里的父母的骨灰迁至公墓内,但未告知自己的妹妹们。
梅氏五胞妹在清明节祭奠父母时,发现父母骨灰已被迁移,遂与梅某交涉,梅某拒不告知父母骨灰的安葬处。梅氏五胞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
日前,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调处了这起墓葬知情权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梅某擅自迁移父母骨灰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父母骨灰安葬地的知情权和对父母的祭奠权。经教育疏导,梅某告知了父母墓葬所在的公墓区,并承诺在父母的墓前竖立墓碑予以明示。梅氏五胞妹也放弃了要求梅某赔偿精神损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