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快报社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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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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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上几招 人人都是“急救员”
  昨天上午,南京锁金村社区服务中心广场人来人往,非常热闹,快报第40次社区便民服务活动在这里进行。最吸引大家眼球的,是摆放在广场中央的人体模型,南京市急救中心的郝思祥医生正在教大家急救方法。“夏天中暑了怎么抢救?”“小朋友或老人吃东西噎着了,该怎么办?”居民们争先恐后地向医生请教,郝医生不仅一一解答,还现场演示。南京市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快报便民服务团成员、快报大律师团律师也义务为居民答疑解惑。

  医生现场演示急救术

  烈日当空,一名行人突然中暑晕倒,其他行人个个都是“急救员”。瞧,他们十分专业,立即把这位行人轻轻抬到阴凉的大树下,并把周围人群疏散开,保持通风。这时,有人买来矿泉水,还有人在他的太阳穴上搽起了风油精。很快,在120急救人员到来时,这位行人已经恢复过来……“哦,原来中暑之后,是这么急救的!”居民王阿姨看了江苏省文化产业教育培训中心生存教育项目部专家的现场演示后,连连点头。

  小孩吃东西噎着了,怎么办

  “小孩吃东西噎着了,作为家长我们应该怎么实施急救?”有33年工作经验的急救医生郝思祥看到现场大人都带着孩子来学习急救知识,便提出了一个日常生活中,大家常会碰到的问题。

  这时,一旁的便民维修的孙师傅率先发言了,原来前几天他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我家小外甥女那天吃话梅,一不小心把核给吞进去了,噎在喉咙里。我的乖乖,当时脸就铁青掉了。”孙师傅说,当时他姐姐都吓傻了,整个人愣在了那里。

  “孩子被噎着了,可不是小事情,呼吸困难又不懂得急救知识,很容易窒息而死的。”郝医生补充道。“是呀,我当时就急了,一把抱过孩子,在她背部猛拍了一下,她居然把核子吐出来了。”孙师傅为此很是骄傲。

  郝医生虽然赞同孙师傅的做法,但是他觉得这种做法并非万全之策。“4岁以下的儿童吃东西噎着后,可以将他倒过来,头朝下。然后用手掌的掌根部位击打他背部肩胛下方的位置。”郝医生说,一般噎在喉咙里的食物便很轻易就可以吐出来了。

  南京市急救中心医生毛逸平还提醒老年人,千万不要戴假牙吃元宵。他还举例说,有一个老太太曾经吃个元宵,把假牙粘掉了,连同元宵一起卡在喉咙里。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从后方环抱住噎食者的身体,将一手握拳,然后用大拇指处的关节抵着胃部,另一手抱住拳头,用力挤压,这样便可促使食物吐出。

  救人方法不当,会致人瘫痪

  “一位大爷去爬紫金山,由于前段时间刚下过雨,地湿路滑,脚底一滑摔了一跤,谁知他便坐在地上起不来了。这时,几个年轻人走了过来,一看这种情况,便热心地施予援手。三下五除二地将老人搬到了山下,刚放下老人,他便突然嗷嗷大叫起来。待120赶到后,老人已经陷入了昏迷,最后虽然经过医生努力抢救,老人还是瘫痪了。”郝医生现场给大家举了个多年前发生的例子,说这个老人瘫痪的原因是抬放不当造成的。

  “哟,这不是好心办了坏事,早知道不如不救了。”一旁认真听讲的高师傅始终没弄明白。郝医生看到大家疑惑的样子,耐心解释起来,他说大家抬病人方式不正确,反而帮了倒忙。尤其是老人,他们骨质疏松不可轻易搬动。抬放不正确,很容易导致他们重心移到腰部,致使他们腰椎骨折,终身瘫痪,还有可能危害到生命。郝医生说着,示范起正确的姿势来。5个救护人员分别站在伤者身体两侧,双手平伸至患者背部、腰部,一人负责拉住脚踝,几人合力平着抬起伤者。“这时候要注意移动的节奏,一定要同时平行移动。”5个救护人员小心翼翼地移动着。

  “没有专门地训练过,我们还真不会抬呢,难度挺高的。”高师傅看着救护人员平抬的姿势,也伸出手模仿起来。“对,一般人很难把握速度。所以遇到骨折的伤者,尤其是老人,我们建议最好不要抬动他,就让他在那里平躺着。然后拨打120,等着我们来救护。”

  夏令营:

  看了急救,

  当场给儿子报名

  郝医生认为,学习急救知识是一种技能,如果现场处理不当,以后即便送往医院抢救也“回天乏术”。“有的人会说,我可以打110或者打你们120。但是耽误的时间大家可能不是很清楚吧!”郝医生说,他曾经计算过,110接通要57秒,120也要27秒钟,这只是电话提示音时间。他说病人在发病的时候,任何一点时间都耽误不得,“比如心跳骤停30秒就会陷入昏迷,45秒就会大小便失禁,1分钟以后便丧失10%的生存机会。”

  郝医生提醒市民,医学上,通常最佳抢救时间是4分钟以内,这样抢救成功的几率可以提高50%。“因此学习急救知识不仅对家人有帮助,就是在大街上看到有人受伤也可让他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何乐不为呢!”

  不少家长听后,觉得这项活动非常有意义。张女士当场找到记者,要报名参加快报和江苏省文化产业教育培训中心联手组织的“香港夏令营”,让她的孩子接受生存自救锻炼。目前,还有20个名额,需要参加此项活动的家长,要赶紧行动。

  电价涨了 专家来答疑

  天热了,又到了用电高峰,这次社区活动,我们邀请了南京市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居民宣传用电知识。

  5、6两月电费

  仍按涨价前标准收

  “你们来得真及时啊,我有好多问题想咨询呢。”家住锁二社区的周春根师傅和邻居们晨练结束,就在广场上咨询起来。大家找到南京城北供电公司的刘平经理问:“快报7月1日报道了江苏要调整电价的消息,那具体哪天涨价呢?”

  “省物价局发出的通知中,要求‘从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刘平经理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她表示,在具体落实中,对民用电和非民用电,实际执行时间仍有所差别。因为南京居民用电是两个月抄一次表,所以7月份抄的是5、6两个月的用电量,这两个月的电价仍按照原价格执行。除居民用电外,其他类别的电价都从7月第一次抄表开始执行。

  电价调整后

  家庭月增支出不到1元

  有很多居民对电价调整不是太了解, 他们都很关心电价调整后会对生活以及某些行业带来什么影响。刘平经理介绍,由于本次上调幅度不大,每度只有0.83分,也就是一分钱不到,不会对生活造成太大影响。以一户居民每月用电80度计算,其每月增加电费支出0.66元,全年增加不到8元。

  刘经理还告诉记者,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每次抄表收费实行四舍五入。

  “现在的用电好像还不是太紧张啊?怎么涨价呢?”家住岗子村的倪粉英阿姨不解地问道,刘经理回答说,主要是由于煤炭和运费大幅上涨造成了发电企业经营困难,虽然每度电涨了一分钱不到,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电力设施投资资金短缺问题,这是国家的决策。“原来是这样的啊,我知道了。”倪粉英阿姨连连点头。

  100户居民

  现场申请装分时电表

  “听说装个分时电表能省不少钱。”“是啊,我家就装了一个,晚上9点以后的电费比白天便宜两毛钱。”家住板仓街的彭有桂师傅和邻居孙步方议论着。他们两位这一讨论,引得附近的居民纷纷围着他们讨论起来。“这分时电表怎么申请安装呢?”大家又把在活动现场的刘经理团团围住。

  刘经理告诉大家,从前年底开始,为鼓励居民使用峰谷电,南京在部分居民区开始安装分时电表,目前已有近70万户居民免费安装分时电表,今年仍采用免费更换安装峰谷电表的方式,不需居民客户承担任何更换费用,所有电表购置、更换安装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同时,仍实行由居民客户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原则。

  原电卡表更换成峰谷分时电表后,其电费缴纳方式一律改为持卡缴费,在电表更换后三个月内,供电公司将电费缴费卡送达居民家。同时供电公司将按电卡表内剩余电量和原购电单价折算成相应的电费,作为电费暂存款,自动冲抵客户以后用电所发生的电费。

  刘经理还透露,7月1日调价后,居民用电峰时电价将为每度0.5583元,谷时电价每度0.3583元。“真的不是一般的便宜哦,那我家也申请免费装一个。”大家听过介绍后,有100多户居民申请装分时电表。

  借助人气 学生进行暑期实践

  快报便民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东南大学的同学们,这次也加入了我们便民服务团,进行暑期实践活动。

  南航学生

  宣传防癌、抗癌知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学院的同学们准备了上千份宣传单,还把手提电脑也带到了活动现场,就是要向居民们宣传防癌、抗癌知识。

  “大爷,您知道哪些食物容易致癌吗?” 69岁的顾少华大爷走了过来,陈同学赶紧递上调查问卷。

  “当然知道,亚硝酸盐容易使人患上食管癌和胃癌。维生素C可以阻断亚硝酸盐的致癌过程,另外维生素E和微量元素锌也能抑制亚硝酸盐的合成。”顾老的两句回答,顿时镇住了张同学,此时周围的队员也聚集了过来。“植物毒素也能致癌,比如蕨菜、槟榔、烟草或大麻。”顾老继续说。

  原来,顾老是金陵石化的退休研究员,曾经在中科院兰州分院长期从事癌症发病原因的研究。同学们可是遇到了高手。一位同学告诉记者,今年3月,该校学生张浩,被诊断出患有骨恶性肿瘤(俗称骨癌)。噩耗一下子击垮了张浩,他来自贫苦的农村,父亲刚去世不久。为了鼓起他生活的勇气,同学们为他募捐了10万元,虽然现在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生活依旧很困难。受此事触动,其他同学决定开展暑期实践活动,向大家宣传预防癌症的知识。“今天,我们让老百姓对癌症有良好的认识,自己也开了眼界。”同学们说,此行双赢。

  东大学生

  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你的房子有房产证吗?”东大法律系法律服务队队员刁舒同学,耐心接待他们第一位“顾客”陈先生。他们也是借快报社区活动,参与社会实践的。

  原来,陈先生的妻子拥有珠江路某处房产,而妻子的妹妹拥有锁金村的房产。几年前,因为陈先生的妹妹结婚需要,妻子便将房子与妹妹对调居住。如今陈先生想换回房子,但因为前不久姐妹关系因为其他的事情弄僵了,如今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我想问一下,我的胜算率有多大?”陈先生一再强调自己咨询的目的。这下可难住了这些刚出茅庐的学生。“你们在交换房子的时候,有没有签订什么协议?”张同学问。就这样,队员你一句我一句详细了解陈先生的情况后,好好地商量了一下,终于有了答案,“大约在八成吧”。陈先生听后,满意地离开了。

  “第一次实践,发现还有很多问题不懂!”刁舒同学意识到,他们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这样才能不断提高。

  “虽然我们的实践经验差了一些,但通过商量还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还是不错的啊。”夏同学说,“我们三个臭皮匠还是能顶上一个诸葛亮的。”

  【法律咨询】

  买主违约 要赔中介万元?

  标题

  昨天上午,家住板仓村的魏先生来向快报大律师团求助,今年5月,他想为自家的两位老人,在板仓村附近买个二手房居住,后来在一中介的介绍下,他看中了一套位于岗子村的二手房,卖主陈先生和他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转让合约》,合约是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约定买卖最后交易成功,只需要他承担中介费8000元,如果陈先生和他双方违约,则各支付中介费5000元,一方违约,则支付中介费14000元。后来魏先生觉得房型不够好,不愿继续买房而违约,而他认为违约赔偿的中介费14000元太高拒绝支付,被中介公司告上法院。魏先生关于违约中介费过高的抗辩得到法院仲裁庭的支持。

  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王立宁律师认为: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精神,只有在双方的交易成功后,中介方才能获得服务报酬。如果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该支付给中介的违约金,等同于甚至远远高于完全促成交易的中介费,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无权主动更改过高的违约中介费用,房屋的买卖当事人可主动提出减少的申请。法律完全支持。

  快报社区记者 钟晓敏 黄艳

  杨扬 邵瑜 周鹰 李苏明

  实习生 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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