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的确是一场特殊的官司。法庭上的原告和被告曾经是一家人。站在原告席上的既是儿媳妇又是妈妈,而站在被告席上的则是年迈的公公和陪老人前来的小儿子(大龙当日未到庭)。一个家庭内部的纷争为什么非要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呢?李霞说,这么做,她的目的只有一个,想回家。为了回家,她才把自己的儿子大龙和公公告上了法庭。而她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庭判决被告停止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权。
原告的代理律师邢汉才认为,原告和丈夫系合法关系,丈夫去世后她和同村他人同居,并不违法。而且她也有对丈夫财产的继承权。现在被告将家里的房屋长期锁门,限制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
而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徐洪贵认为,原告走时两个儿子还小。她出去和别人同居,给孩子的心灵带来的刺激和伤害极其严重。关键的时候,原告绝情地离开了家庭,未尽到做母亲的职责。关于房子被锁的情况,和本案所诉请的限制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并不是同一回事,要求法庭驳回原告回家的请求。
法庭上,李霞的代理律师称,只要李霞现在可以回家,她可以作出三点承诺:第一,好好照顾两个儿子;第二,放弃丈夫遗留财产的继承权;第三,和徐某断绝一切关系。但遗憾的是,原、被告当庭没有达成调解,法院也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