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即与泰安汽修公司联系,要求找当时开清障车的两位司机,但该厂说已没有当日的出车记录,并拒绝提供当日这两位司机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据了解,负责处理此事的乘航派出所目前没有拿出任何处理意见。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采访了张家港市公安局,接待记者的是一位办公室的主任。记者问他,此事调查结论为何没有下来。他回答是“去找省公安厅”。记者表示这件事明明就是张家港警方在调查,怎么去找省公安厅呢?该主任说“我们就是这样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的刘军律师,他告诉记者,在这起“伤脚”事件中,当事人应当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所受的伤害与行政执法有关。另一方面,作为国家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实事求是将事情调查清楚。现在,所有问题的关键就在张家港警方的“调查结论”上,它何时能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