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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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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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老师拖堂3分钟以上算教学事故
  □据《广州日报》报道 今后,广州南海区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行为将有指导规范约束。“越线”行为将视为教学事故,事故责任人将受到相应处罚。记者昨日从南海区教育局获悉,《南海区中小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指导意见》从本月起试行。

  指导意见规定:教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拖堂超过3分钟以上;教师在上课时,所携通讯工具发出声音影响教学正常进行;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等都属于一般教学工作事故。

  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20分钟,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擅自停课、旷课、酒后上课;歧视后进生等则属于重大教学工作事故。

  老师拖堂

  3分钟以上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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