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开除女博士生续
教委撤销开除决定
□据《广州日报》报道 4日下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被开除学籍的北外女博士卫英(化名)的申诉作出处理决定,指出北京外国语大学在对卫英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之前,没有听取她的陈述和申辩,程序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第4项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3条第2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北外关于开除博士研究生卫英学籍的处罚决定书。
因被认定以小广告、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导师进行骚扰、辱骂和人身攻击,并对另外两名老师进行骚扰,4月18日,北外决定开除2002级女博士生卫英学籍,并表示这是一个证据充分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