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民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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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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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过二桥要“称重”
  7月起

  货车过二桥要“称重”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王瑞)载货汽车过二桥要“称重”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联合发出的通知,从7月1日起,南京长江二桥收费站对载货汽车开始实行计重收费。实行新的计重收费后,标准车型、标准装载的总体收费额(不含超限加收的补偿性收费)与现有收费水平基本持平,不增加社会负担。

  二桥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5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0吨的车辆按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不含10吨)按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2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2元/吨车次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者,按5吨计费。同时,对超限运输车辆加重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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