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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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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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违建 房客懊悔“三不该”
  租了违建,惹来麻烦一大串

  租约上明明写着租期一年,2万元的年租金也付清了,可只住了四个月,房子就因为是违建被拆除了。安徽人马先生在宁租房时就遇上这样的倒霉事,不但如此,房子被拆除后,二房东随之消失,连剩余的租金也无处讨要。

  昨日下午,在南京铁心桥春江新城小区,记者找到马先生时,他正急得要命,四处打听二房东陶某的下落。马先生说,“我找他一年多了,现在连他的人影都没找到。”

  原来,在2004年8月份,马先生在铁心桥一带做不锈钢加工生意,从陶某手里租了一处房子。租约上显示,双方约定租期为一年,2万元年租金一次性付清。让马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刚入住4个月,这处房子就因为是违建被拆除了。此时,马先生才知道陶某只是个二房东。

  房子被拆后,马先生多次找陶某索要剩余的租房款,每次都被对方以各种借口推脱。去年2月份,陶某写下一张欠条,答应尽快退还租金余款。可从那之后,陶某就消失了,电话号码停用,手机号码也换了。

  一年多来,马先生想尽各种办法,可就是找不到陶某。“一不该租违建,二不该租房不看相关房产证明,三不该轻信他人。”马先生对此后悔不迭,把教训归结为这“三不该”。

  “从来没看过陶某的身份证,这钱到底还能不能要回来?”尽管手里有欠条,可马先生对于要回这笔钱也没有把握。如今,他想起诉,可连对方住址都搞不清楚,只知道对方大概住在来凤小区一带。

  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的高宏伟律师对此表示,本案中,马先生可以委托律师查找陶某的具体住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快报记者 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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