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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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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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处理违章骤增
提醒:无需挤着去处理
  “排队处理交通违章的市民太多了,我们都有点吃不消啦!”昨天,记者在白下路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俗称“曝光台”)看到,等候处理违章的市民排起了数条长队。交管部门介绍,近日处理违章的数量至少增加了一倍。

  排队市民增加了一倍

  昨天上午,市民谢先生急急地跑进了位于白下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中心,此时,偌大的大厅内人头攒动,几条长队一直排到了门口。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自从日前南京媒体刊登了“超过3个月不缴违章罚款要扣12分”的消息后,前来曝光台处理违章的市民骤增,原本每天处理人数在1000人左右的白下路处理点一下子增至2000余人,312国道上的伊村中队处理点和河西处理点也都差不多。

  超期扣12分并非新规

  “其实,市民完全不用抢这个时间!”南京交管部门解释说,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扣12分,并不是新规定。这项规定的含义是,驾驶员在确认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并拿到交管部门出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后3个月内,仍没有缴纳罚款,则扣12分。比如,张某驾车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拦下,当场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自该日起,张某在3个月内未到有关部门交纳罚款,则被扣12分。但如果不是现场处罚,比如车主收到了一张闯红灯的交通违法通知单、违停通知单,或超速通知单,在此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持单前往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后,在三个月时间未交纳罚款的才被扣12分。而如果没有去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则不受3个月规定的限制,只要当事人在车辆年检前接受处理即可。快报记者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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