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5年卖房,需要“申请免税”
国务院关于房产交易的“新政”规定,普通住房5年内出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而“新政”如何施行?施行的各项标准又是什么?一直都是大家关心的焦点。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地税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已连续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采用“申请免税”的方式。同时南京地税部门指出,营业税计算的时间标准将以“产权证”、“契税证”为有效凭证,且以其中较早的日期作为计算标准。
早前大家一直有疑惑:房屋出售的5年限制是从签订合同还是要等拿到房屋产权证开始计算?税务专家表示:住宅交易就是以“取得产权”作为时间节点的,因此在时间计算上也应该以取得“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的时间为标准。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考虑到取得产权证与房屋契税完税证明可能出现时间不一致,他们在操作上采取的将是“从宽政策”,也就是说:“产权证与契税证上的日期,哪个时间早就按哪个算,以尽可能保障市民的最大权益”。当然,前提条件必须是“拿出相关的有效证明”。
营业税征收以产权证、契税证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