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版:完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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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教机竟能教出“高考状元”
· 广告:家教机让差等生考上北大 家长:我们从没听过什么家教机
· 商家:虚假广告带来财源滚滚 买家:状元都说好当然就有效
· 广告:谁该对这种虚假广告负责 盲从:谁让高考状元走上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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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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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谁该对这种虚假广告负责 盲从:谁让高考状元走上商业化
  虚假广告为了促销,竟制造出这样的弥天大谎——

  虚假广告和“状元”崇拜现象的结合,令教育界人士深感担忧。

  天津市教育科学院研究员孟育群认为,“神奇”家教机广告的例子反映了日趋商业化的“高考状元”现象。近几年,高考成绩公布之时,就是“高考状元”“闪亮登场”之日。学校、地方政府、新闻媒体、商家合力营造出一种对“高考状元”近乎崇拜的情结,有些“高考状元”一举成为“类名人”,被频频邀请参加商业活动,做起了“托儿”。

  一些专家分析,企业请“高考状元”做广告,利用的正是人们崇拜“状元”的心理,是“考分第一”标准所生出的怪胎。“状元”崇拜为商家提供商机,商家的炒作又加固了应试教育的大众心理基础。

  太原师范学院教育系副教授相力说,随着一次又一次对“状元”的炒作,人才评价标准被模糊了,素质教育的呼声被淹没了,荣辱观被弱化了,社会的“考分情结”则在这种炒作氛围中一次又一次被强化。

  优导全科家教机广告无疑是一则虚假广告。那么,谁该对这样的虚假广告负责?山西省均鑫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创军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虚假广告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从法律角度讲,作为产品代言人的“名人”或“类名人”不属于虚假广告主体,但学术界认为他们是广告的重要参与制作人,是整个广告的核心,也应当承担起制作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但如何追究产品代言人的责任,按目前的法律规定还存在诸多操作上的困难,尤其是消费者很难证明自己的消费行为与“名人”或“类名人”的宣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据此,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呼吁,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媒体、广告主、明星、专家等相关人士,要知荣辱、明是非,树立“广告道德”意识,不要利用人们对于某一类人群的特殊信赖,当虚假广告的“超级托儿”。

  新华社记者 胡梅娟 原碧霞 黄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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