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2版:完全披露
3上一版  
PDF 版
· 死刑犯入狱六年被判无罪释放
· 无法像正常 人一样工作
· “死刑犯”被无罪释放
· 妹妹卖血领到164块
· 他被怀疑是凶手
· 储蓄所里发生命案
· 长达2107天 的监狱日记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7 月 5 日 星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死刑犯入狱六年被判无罪释放
十余本日记记录狱中生活,现在他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思考和工作
  ■核心提示

  1997年,31岁的张从明锒铛入狱,罪名是抢劫杀人;5年零9个月后,入狱2107天的张从明无罪释放。据称,这是河南首例依照新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原则而判决的案件。

  恢复自由身之后,张从明开始向公检法部门讨要说法,时至今日,检察院和法院的13万元赔偿已经到位,信阳市公安局和潢川县公安局仍在推托,“不愿赔偿”。

  6月28日,记者赴信阳潢川县采访,一个人的十年回忆在痛苦中慢慢浮现。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