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中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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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冤死 疑与原襄樊市委书记有关
· 市委领导班子出动 抢夺尸体催着火化
· 警方称是跳楼自杀 家属发现疑点重重
· 死者有精神病? 警方说法离谱
· 少女意外丧命 警方处理草率
· 为何要补偿4.9万? 是否遭受性侵害?
· 原襄樊市委书记被判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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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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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领导班子出动 抢夺尸体催着火化
  法医草草作出鉴定

  知情人向记者介绍,公安机关第二天才去勘察现场,但为时已晚。宝石宾馆在第一天已将该做的事情做完,包括对高莺莺的内裤都做了更换。但由于高楼坠落的剧烈撞击,阴道内的部分残留物溅出,沾到了新换的内裤上。

  法医鉴定是在高莺莺死后的第二天做的。按常规,凡是女性死亡事件,法医首先要考虑这个女孩是否死于奸杀。第一项工作应该是检查女性的阴道有无残留物,提取阴道分泌物。检查乳房是否受到破坏。法医没有做,为什么?

  在采访时,高莺莺的姑姑告诉记者,在尸体火化前,亲人们给莺莺换衣服时,发现莺莺的一个乳头被咬坏。但是,这一重要情节,法医鉴定却没有体现。

  法医只做了体表的常规检查,拍了几张照片,看看各处有没有伤,然后就走了。如此重要的尸检,不到十分钟就做完了。而且法医对外伤也没有给出明确说法,没有给家属出具死亡鉴定书,仅仅口头告知“属意外死亡”。当家长问到死者颈部与手腕处的淤紫伤痕是如何造成的,为什么有明显手指抓印时,法医答道:我只说与死亡有关的。

  公安和武警抢夺尸体

  法医检验之后,根据公安局意见,尸体被送往殡仪馆存放。当天下午,市委几大领导班子来了很多人,与家属谈善后事宜,要求将尸体尽快火化。高天虎夫妇强烈要求查明女儿死因,但遭到在场的市领导拒绝。万般无奈中,3月17日一大早,在陈学荣的娘家亲戚的动员下,愤恨的家属将尸体从殡仪馆抬到了宝石宾馆三楼上,欲讨说法。

  2002年3月18日星期天凌晨,大批警察、武警突然出现在宝石宾馆,他们手持警棍,对守护尸体的亲属一阵乱棒,打散后将尸体抢出,送往殡仪馆。

  高天虎夫妇被打得连滚带爬,哭天喊地。陈学荣为保护女儿尸体,奋力反抗,被四人提着双脚,头部朝下,从三楼一直拖到地面上,后来继续被拖了五十多米,当时陈学荣的后背鲜血直流,昏迷不醒。高天虎的肋骨、腰部被打伤,至今未愈。就在当天,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令当地百姓疑惑不解,大家发现所有打往外地的电话都无法拨通。

  急于将尸体火化

  3月18日早上,上百名警察,拦住殡仪馆大门,只要高天虎不签字火化就不让家属出去。在僵持中,派出所将高莺莺的两个叔叔、一个表哥关押起来,并威胁如不签字就不放人。

  3月18日11点左右,在殡仪馆办公室,老河口市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对高天虎夫妇说:不管你们答应不答应,今天尸体必须火化。你们签字还可以给点钱,不签字我们也要强行火化,一分钱也没有,同时你们的几个亲戚也要停职。

  在胁迫和亲情的双重压力下,含着泪,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火化时,公安局要求将衣物全部烧毁,一件不留。幸亏高天虎提前将那条白色内裤藏了起来,后来送到省外保存,才得以留下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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