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4版:财经证券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我国住宅私有率逾八成助推房价
· 南京国资母子公司 “离奇”对簿公堂
· 城镇户均住宅83.2平方米
· 从2002年72%升至81.62%
· 房价被逐利方不断推高
· 经济适用房 开发比重下降
· pau27780_01.jpg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7 月 4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南京国资母子公司 “离奇”对簿公堂
  南京国资控股所持南京中商国家股被司法冻结,南京中商股改或将押后

  南京国资母子公司“离奇”对簿公堂

  南京国资控股所持南京中商国家股被司法冻结,南京中商股改或将押后

  因被江苏地华房地产举牌而成名的南京中商,今日发布的一则董事会公告,披露出南京两大国资经营母子公司上演的一场离奇对簿公堂案。

  公告显示,因南京市国资集团诉被告南京市国资控股债权纠纷一案,原告南京市国资集团于2006年6月26日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已提供担保。根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南京市国资控股持有的南京中商国家股股份33114300股,冻结期限自2006年6月28日至2007年6月27日止。

  公告未就南京市国资控股与南京市国资集团的具体恩怨作出任何解释,使得这起诉讼纠纷披上了浓厚的“离奇”色彩。因为南京中商6月31日刚刚公布了10送1.3股改方案,仅仅过了4天,其第二大股东所持国家股就被司法冻结,这在已完成或启动股改程序的1092家上市公司中,尚属首例。同时也意味着南京中商的股改将押后。而南京中商2005年年报显示,南京市国资控股的控股股东正是南京市国资集团。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作为母公司的南京市国资集团,将子公司南京市国资控股告上法庭?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该起“离奇诉讼”或与已白热化的南京中商控制权争夺有关。由于股改,关于南京中商的控制权之争会愈加激烈。此前,江苏地华通过连续举牌,成功地以2.22%的持股优势成为南京中商第一大股东。南京中商原控股股东南京市国资控股由此陷入尴尬境地。目前,南京市国资控股对南京中商的持股比例仅为23.07%,而江苏地华持有南京中商流通股的比例已达总股本的25.29% ,若按照南京中商10送1.3的股改方案,实施后江苏地华的持股比例将提高至28.83%。而南京国资公司支付对价后,持股比例减少至17.3%,江苏地华的持股优势将增至11.53%。

  法律界人士指出,南京市国资控股持有的3311万股国家股被司法冻结后,是不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这起诉讼,或许是为狙击江苏地华而上演的一出“苦肉计”。

  但问题是,即使是“苦肉计”,能拖到上市公司必须全部完成股改的大限之日吗?

  快报记者 岳敬飞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