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脚不能进入政府办公楼”再次引发市民争议
□据《都市消费晨报》报道 “凡穿拖鞋、赤脚、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的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机关办事。”6月26日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前一则《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人员规范着装的通知》引起市民诸多争议。
这则通知不仅对机关工作人员着装有严格要求,对前来办事人员也有“苛刻”的要求,尤其是“不允许光脚穿鞋的女士进入”这一点让不少女性苦恼。有市民认为,这是政府的一种“作秀”,况且穿什么是市民的自由,难道找政府办事还要这么苛刻?而一些公务员也认为,对公务员严格要求没错,但对老百姓没必要这样要求!
光脚女士不能进入
6月26日,一纸通知醒目地贴在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入口旁,正是从这一天起,办公楼前的保安开始不停地给“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做解释工作。
这则由水区监察局、水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人员规范着装的通知》明确规定:凡工作时间(含中午餐厅就餐),不得赤脚、穿凉拖(拖鞋),穿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进入办公场所。到政府机关办事的人员,凡穿拖鞋、赤脚、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的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机关办事。
这项规定让前来办事的女性暗暗叫苦,因为天热,很多女性都喜欢光脚穿凉鞋、皮鞋,或者穿无袖衫、吊带衫,这样的穿着就不符合这项规定。
对此,水磨沟区政府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项着装规定正是根据今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要求来制定的,机关是一个严肃的办公场所,不同于一般的社交场所,因此无论是公务员或是前来办事人员都应该遵守机关的着装要求。一些酒店、高档影剧院对前来消费的人员就有一定的着装规定,进入办公楼的办事人员也应该配合机关工作氛围的需要,创造一种严肃、和谐的办公环境。
市民:要求太苛刻了
从事教师职业的李晓认为政府部门是正规场合,要求着装整齐无可厚非,再者,不只是水区政府规定衣着不整者不可进入,许多正规场合如酒店、展览馆都有此项规定,这没什么特殊意义。
而市民徐红女士则认为,星级酒店有“衣冠不整者恕不接待”的挡箭牌,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地方,用衣服的覆盖率来衡量办事人是否该进入政府大门,是不是有失偏颇!再者,国家好像还没有出台一部法律规定,明确人们不能穿着吊带、凉拖、超短裙上街、办事、会友、找政府。
乌市天山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吕基业得知此事时说,对政府办公人员严格要求固然好,但是对前来办事人员应该区别对待,不应该太苛刻,如果因为“不符合要求”而让老百姓重新着装后来办事,似乎有些不符合情理。
区政府:好习惯培养不易
记者从乌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水磨沟区政府并不是头一个这样做的政府机关,早在2003年,乌市沙区人民政府就有过类似规定。为此,乌市沙区政府监察局工作人员认为,可能刚开始市民对这项规定不适应,一旦形成良好习惯,就不会觉得别扭了,好的习惯培养不易。
针对水区政府、沙区政府的这项规定,乌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沙区政府最先执行这样的规定,虽然我们的工作人员到那里办事因为没穿袜子被挡住,但我觉得效果很好,表示支持,不过,对于前去办事的老百姓可适当放宽,任何规定都应该以方便老百姓办事为主。
其实乌市沙区政府、水区政府也并不是衣着过于暴露者不得入内的始作俑者。据报载,广州市越秀区政府就作出明文规定,穿低胸紧身衣、吊带背心、拖鞋者不得进入政府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