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慕凯 记者 严君臣)“心情不好该怎么办?”倾诉、运动、追剧,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舒缓情绪的方式,但男子王某竟然靠肆意划车来发泄情绪,而他也因这种解压方式受到刑事处罚。10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南通如皋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3年12月间,如皋某小区的几名住户发现自家停放在地下车库或路边的汽车均遭到不同程度划伤,随即报了警。接到报警后,民警根据周边监控录像,很快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到案后,对自己随意划伤他人车辆的行为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因家庭琐事等原因,他心生烦闷,遂用钥匙划车的方式发泄情绪,先后损坏他人4辆汽车。案发后,王某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任意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王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损失等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