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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地库负2层及以下不宜不应建充电桩
新建、扩建地下电动车车库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要求升级,新规10月25日起试行

近日,常州消防部门联合常州住建局起草了《加强地下电动汽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建设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自10月25日起,新建、扩建地下电动车车库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要求升级。地下电动汽车车库分散充电设施应布置在地下首层,不宜布置在地下2层,不应布置在地下3层及以下,并明确地下车库内不设置直流充电设施。

据常州消防部门介绍,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日益增加,火灾风险也日益凸显。目前市场上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大多是锂电池,相比常规火灾,锂电池火灾燃烧速度快,持续时间长,易发生爆燃和复燃,扑救难度大。地下车库疏散出口少,疏散路线长而曲折,难以多车同时疏散。车辆停放密集,通道狭窄,容易造成通道阻塞,影响车辆疏散。地下车库发生火灾后,由于车辆停放密集,出入口少,火场会产生高温浓烟,扑救难度高。多层车库可能形成立体燃烧,火场烟雾浓,温度高,扑救更加困难。此外,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时,浓烟和高温可能通过电梯井、管道井等部位竖向蔓延,在烟囱效应下引发地面建筑的燃烧,造成更大的火灾损失。

为服务常州新能源之都高质量发展,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结合常州实际的基础上,联合常州市住建局共同起草了《意见(试行)》,并将于10月25日起开始试行。

《意见(试行)》共分四个部分,包括责任主体、建设要求、管理要求、其他,为全市新建、扩建的地下电动汽车库的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既有地下汽车库整体改造或局部改造增加分散充电设施提供了技术依据,对后期各责任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特别提出,严控充电设施楼层设置,例如考虑到电池快充的火灾危险性以及地下室电池热失控火灾扑救的难度。《意见(试行)》规定,地下电动汽车库分散充电设施应布置在地下首层,不宜布置在地下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并明确直流充电设施不应设在地下车库。

如果在既有的地下车库增设安装分散充电设施,《意见(试行)》规定整体改造或以防火分区为单位进行局部改造的,同样需要参照新建的有关标准执行。而且,明确了既有地下汽车车库增加分散充电设施首先要达到这些要求:消防设施设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且保持完好有效,用电负荷满足配建、增设充电设施要求。

此外,《意见(试行)》提出,要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建设。为强化电动汽车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充电设施各方主体应协同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针对地下电动汽车火灾扑救,配备背负式特种药剂灭火装置、防火围挡、移动式排烟风机和快速移车器等器材装备。周祥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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