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戴裕钦 记者 顾潇)近日,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同一天处理两起因不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民警在核查信息时发现驾驶人均刚成年且刚领证不久,询问后发现两名驾驶员都是大一新生,当时是自驾前往大学报到。事故发生后,在一旁的家长不以为意。
民警当即对驾驶员及其家长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车上高速行驶,首先应当驾驶符合准驾车型的车辆,其次还要由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而且陪同人员需要坐在副驾驶位上,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虽然上述案例符合持证驾驶,但不符合陪同驾驶的要求,更不能忽视隐藏其中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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