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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全国多地发文,对“新形象工程”说不
多地发文揭批“新形象工程” 视觉中国供图

为追求短期拉动效益、表面风光,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举债建设游园、景区;热衷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建巨幅大屏,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换一任领导换一个系统”;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一批打着民生、发展旗号的“新形象工程”改头换面、粉墨登场。

近日来,全国多地接连发文揭批“新形象工程”,呼吁破除形式“变种”拆穿形象“伪装”。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苏宁 季雨

多地发文揭批“新形象工程”

8月23日,河南省周口市纪委监委发文指出,“新形象工程”往往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导致大量资金被无效占用,这些资金本可用于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却因形象工程而被迫挪用,造成资源浪费;一些“新形象工程”与民众实际需求脱节,甚至以牺牲民众利益为代价,例如,盲目建设的大型广场、空置的楼堂馆所等,不仅未能改善民众生活,反而加重了民众负担。

河北省委《共产党员》杂志刊文,“新形象工程”是指在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仍进行非必要、非急需的项目建设。比如,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争创“创新城”“智慧城”“幸福城”,钻营各式各样的“百强县”称号;打着“为民谋福祉”的幌子,打造豪华的“市民之家”“办事大厅”“群众文体馆”……文章称,割除“新形象工程”这颗毒瘤,必须从端正政绩观入手。

山东日照市纪委监委网站文章提到,要认清形式主义的新表现,认识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的危害,精准施策,破除基层形式主义“新变种”,拆穿新形象工程的“障眼法”。该文还提到,破除形式“变种”拆穿形象“伪装”,必须敢于亮剑,加强监督。

针对性纠治工作进行时

2024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整改,自觉对标对表、自查自纠,纠正相应的民生工程、城市形象改造、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出现的“新形象工程”问题。

4月10日,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纪委监委开展“新形象工程”摸排整改行动,提出要坚决刹住地方基层违背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劳民伤财搞“新形象工程”等歪风邪气。

7月,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显示,江门市新会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新形象工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其中,对前期发现的某镇乡村振兴项目预算过高问题进行重点“回头看”,督促该镇全面排查整治,取消10个村的特色牌坊、门楼、景墙等建设项目。据统计,在专项监督期间,监督检查组共现场走访50次、查阅资料300多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个。

从源头上防范政绩冲动、劳民伤财搞“新形象工程”问题,江苏在具体工作部署中提出了要求。比如前不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江苏省教育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力争到2027年教育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总计更新20万台(套)以上。江苏明确要求,为避免重复建设、低效投资,各级各类学校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把钱花在刀刃上,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规范项目审批。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用实干的业绩、民意的尺子来丈量“政绩”,百姓自会看在眼里、赞在口中。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新增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在分则中,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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