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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规7月起施行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无锡市住建部门获悉,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努力让城市居民实现安居乐业,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无锡制定出台《无锡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

《办法(试行)》将于7月1日起施行,对无锡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户型设计配售价格、准入对象、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尤力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土地、税收等优惠支持政策,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定群体进行销售,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根据《办法(试行)》,无锡明确实施主体,根据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具体负责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筹集、销售、回购及相关管理工作。新建项目可以由市、区人民政府委托的建设主体投资开发建设,也可以按照政府组织协调、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开发建设。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方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执行,即新划拨土地建设、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建设、在建政策性住房调整或者收购存量住房等方式。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应当充分考虑各类购房群体对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方面的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促进职住平衡。按照保基本的原则,新建项目以中小户型为主,存量资源转化项目原则上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优先供应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价格方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配售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成本和适当利润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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