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案都是发生在家庭领域的惨剧,带给人心的冲击力也非常大。保持健康的人格、敬畏人伦道德、敬畏法律,是不可绕过的原则
1月31日,“重庆姐弟坠亡案”两名被告人张波、叶诚尘被执行死刑,弑母案被告人吴谢宇被执行死刑(详见今日快报A8版)。用一位律师的话说,这是巧合,也是必然。
两案的社会关注度都很高,这一结果虽然不出意料,但也引发极大关切。与此同时,关于两案,一些相关信息也通过媒体报道首次披露或再次呈现在公众面前。例如,执行死刑前,福州市中院告知吴谢宇可以申请会见亲属,但吴谢宇未提出申请;张波、叶诚尘微信聊天记录曝光,两人的对话以密谋杀死两个无辜的孩子为重点展开,令人愤恨且不寒而栗。
面对极刑,两案被告人都表现出了极强的求生欲。辩护律师说,曾到看守所会见吴谢宇,吴谢宇求生欲望很强,希望能活着赎罪。2024年1月9日,吴谢宇还向最高法提交了长达79页的忏悔信,希望活着赎罪。张波也曾几次手写“求饶信”给前妻。
一个人有求生欲望不奇怪。但既然知道生命可贵,为何又要对生命痛下杀手?难道是因为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并不相同?倘如此,那旁人又何必在意你对生命的留恋?
正如网友所评价的,“你不是后悔,你只是怕死。”这话对张波和吴谢宇都适用。
显然,在恶人的字典里,没有逻辑,只有疯魔;没有对错,只有利己。他们求生求得越“执着”,就越无耻。他们求生求得越急迫,就越无知。
一个“将死之人”的求生之状究竟有着怎样的意义,法治和正义早已作出回答。
在一个人犯下不可饶恕之罪之后,施以极刑、欣慰于恶人伏法,都是朴素的正义。
这一认知,是我们讨论一切相关话题的基础。譬如家庭教育乃至家庭普法的重要性、必要性,譬如杀人者的心理问题,这些问题的探讨很有价值,但司法公正是不能被任何法外因素所动摇的。除非,行凶是一个人无法自控的结果——然而,“吴谢宇在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是不能否认的权威认定。这一事实告诉我们,尽管辩护律师依法为其呼唤“刀下留人”,并依照程序作出辩护努力,但怎奈吴谢宇作恶尤甚,谁都无法改变事实或让法律让步。而在“重庆姐弟坠亡案”一案中,由于证据确凿,被告人甚至连一丝“反转”的机会都没有,因此张波只能把一丝希望投向坠亡姐弟的母亲。但这样的做法无济于事。
对所有人而言,从焦点案例中领悟法治和伦理的深意是必须的。
两案都是发生在家庭领域的惨剧,带给人心的冲击力也非常大。对普通人来说,两案毕竟是极端例子,也不必因此就对人性灰心失望。关于一个家庭应该如何建设、如何维系,是一个内涵深远的命题。这个命题背后虽然有着丰富而复杂的内容,但不论如何,保持健康的人格、敬畏人伦道德、敬畏法律,是不可绕过的原则。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