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淼
美国作家瑞克·布拉格的《库萨河的查理》,是一部有关美国深南部的著作。所谓美国深南部,大抵是指美国南方的腹地,属于传统南方文化的核心区域,有着独特的历史背景和世风民情。瑞克是以个人史和家族史的方式引领我们进入这片土地的,他笔下的查理乃是他的外祖父,尽管早在他出生的前一年已经去世,他对查理只闻其名,未见其人,但查理的故事却一直在这片土地上口口相传,既属于他的家族记忆,又是当地传奇的一部分。瑞克以查理为中心还原自己的家族记忆,用自己的笔复活了查理——他的外祖父的人生,重现了那段令人难忘的岁月,进而“向一个正在消逝的文化投去一瞥”。
从查理的童年时代开始,与古代相比,他处身的环境并没有太多的改变。尽管汽车和卡车已经沿着带车辙的道路爬行,但男人们仍然骑着骡子走街逛市,仍然喝烈酒、出苦力,仍然操着手枪和弹簧刀,甚至带柄斧头进行决斗。少年时代的查理就像影子一般在森林里穿行,他是一个大受欢迎的班卓琴手和踢踏舞者,他可以砍一整天木材,讲一整晚故事,这里是属于他的地盘,他虽然一无所有,却过得自由自在。查理很早就秉承父志,学会了用蒸馏器酿造私酒,他也很早就成为一名地道的饮者。每次打架,查理总会把手指攥紧,重拳出手。查理具备南方人著名的、美好而有选择性的道德观,他既不想成为天使,也不甘沉沦堕落,他认定自己不比其他人命贱,他说:“我们和所有人都一样。”
查理初识艾娃那年,他十七岁,艾娃十六岁,他们并没有得到艾娃家人的祝福,便双双出走,谎报年龄,结为夫妻。婚后的查理最大的变化,就是懂得了男人需要懂得的那件事:绝不能让孩子出事。艾娃虽然终于明白,这可能并不是她期待的生活,而且她一辈子都在抱怨自己被扔进一片该死的荒野之中,但她却在查理身上找到了从未在别的男人身上看到的东西。查理和艾娃一共养育了七个孩子,除了一个女儿因病夭亡之外,他们以惊人的耐心将这些孩子养大成人。查理就像一台为他们的生活提供动力的机器,将他们从一个地方推到另一个地方,虽然只是到处游荡,从来没有过上真正富裕的日子,但他知道如何将他们带出困境,为他们找到快乐。
饮酒,在森林深处已经形成一种文化,几乎就像一种宗教,这也是查理日常消遣的主要方式。非法的私酒让人觉得味道更好,尤其对于查理来说,饮酒与造酒并不可分,原本就是他娱乐与维持生活的一体两面,因为在查理看来,是个男人就要饮酒,就要工作,就要打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查理从来没有毒害过任何人,从来没有让任何人因为喝了劣质的私酒而跛脚或失明。当查理不再酿造私酒,甚至因为抱病不再饮酒时,他的时代已渐近尾声。新的时代改变了库萨河,造成了巨大的死水区,吞噬了房屋、牧场围栏和旧谷仓。河流上的那些古老而狂野的日子已经渐行渐远,新的时代不再需要这个身上散发着玉米饼和威士忌的人性气息的男人,查理既无可留恋,也并不粘连,他的适时而逝,其实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终结。
查理的生命定格在他五十一岁那年,贫困、辛劳和酒精伤害了他的身体,却也成就了他的时代的象征。终其一生,查理不过是一个修理屋顶、靠工具为生的男人,或者说是一个很容易被历史忽略的小人物,除了工具,他似乎并没有什么遗产传下去。然而,当你将他与新时代的南方相比较时就会发现,这个时代的人们已经很难做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更难具备一种毫不愧疚、毫不含糊的独立精神。而所有新时代失落的一切,却都能在查理身上找到,所以,瑞克才会在《库萨河的查理》中给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人们真的想要向某个属于这一方水土,与这个地方相关的,有勇气、有感情的人致敬,查理会是个很好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