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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旅客集体起诉航司对双方都是好事

1月11日,“航班因闹事被取消,乘客拟起诉航司”上热搜,引发热议。

据网友爆料,2023年12月30日,他们乘坐由北京飞往成都的航班,因当时一男子与机组人员发生冲突,还报了警,导致航班被迫取消,“300多人只能改签,却没得到任何补偿”。事发后,飞机上100余位乘客建立“飞机延误”群,共同跟进事情处理进展。

航司方面坚持认为是“天气原因”取消航班,也给出过处理方案,与乘客主张形成争议。

乘客与航司是平等民事主体,乘客一旦购买成功航司某航班机票,就相当于双方订立了合同契约关系,由此形成双方权利义务,自始受到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约束和调整。

乘客们表示,因航班取消,他们损失了后续的酒店、旅行团、门票、车票费用,甚至有乘客错过一年一次的考试等。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需要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相对于过往发生类似纠纷时,时闻有乘客选择“罢机”“闹场”等非理性行为,本次乘客选择法律途径讨要说法,显然是值得肯定的理性维权。有记者从“飞机延误”群内获悉,目前已有乘客准备“集体诉讼起诉状”,召集其他旅客共同起诉航司。原告希望对方提供赔偿,并对航班取消公开说明情况并道歉。当然,最终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还要由事实和法律说了算。

对航司方面而言,被旅客集体起诉并非坏事。无论最终是否对簿公堂抑或诉讼结果如何,对航司未来避免类似纠纷,都可以说提供了一种预后促进思路。比如,航班取消到底是否与“机闹”有直接关系,航司方面显然还需拿出更具说服力的证明;如有证明为何不及时拿出?今后,如何以不回避、不推诿、更高效率、更人性化的负责任态度,向公众实时传递真实可信信息,满足他们的知情权,安抚他们的焦虑情绪,补偿他们的正当损失,防止纠纷升级和舆情发酵?航司方面难道没有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吗?

扬州 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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